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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城区将对载客三轮实行禁行限停 |
□中华路(人民路至西安路)、人民路(黄河路至长江路)限时禁行□菏泽火车站、汽车总站、汽车西站、市立医院、三角花园、康庄服装市场限停 | |
- 2013年07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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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30726/P02/P02_0068.jpg) | 牡丹路汽车总站门口,一辆辆红色电动三轮车正在等客。
本报记者 邓兴宇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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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7月25日讯(记者 姚楠) 25日,记者在菏泽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调度会上获悉,自8月1日起,在中华路、人民路等重要路段和火车站、汽车总站等重点区域,对载客三轮车实行禁行和限停,并在8月下旬抽调专门人员形成执法小组,对非法载客三轮车进行执法检查。 据了解,6月1日至8月31日为对三轮车使用人劝返劝退阶段。截至7月24日,城区两区各办事处及各县累计签订《三轮车使用人不再从事载客营运承诺书》1903份,占总数的76.67%。按照要求,7月30日前,签订承诺书比例将达到80%以上,8月底前要达到95%以上。 自8月1日起,菏泽城区重要路段和重点区域,将对载客三轮车实行禁行和限停。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城区重要路段和重点区域交通秩序管理,严禁三轮车及其他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违章停靠、违法载客。在中华路(人民路至西安路)、人民路(黄河路至长江路)对载客三轮车实行限时禁行,在菏泽火车站、汽车总站、汽车西站、市立医院、三角花园、康庄服装市场等区域实行限停。 方案要求,下一步两区各办事处及各有关县要采取“进社区、入住户、见车主”的方式,做好教育、劝诫、稳控和后续管理,做到“签订一份承诺书,退出一辆三轮车,稳定一户使用人”,防止劝退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城区交通综合整治是事关市区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是对我们工作能力的直接检验,希望各办事处借此机会深入社区,以综合整治工作为抓手,与社区‘网格化管理’结合起来,切实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菏泽市委副书记解维俊指出。 方案要求做好综合帮扶,由人社部门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和免费就业培训,为退出运营的三轮车使用人就业安置提供良好保障;残联、民政部门做好三轮车使用人中残疾人、低保人的验证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建立完善特殊群体三轮车使用人登记档案并制作标牌,暂准在制定区域运营至2014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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