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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右转弯和行人抢道 |
莱城一路口20分钟只有一车让人,百姓呼吁司机加强车德 | |
- 2013年07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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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北路和汶阳大街交会路口,三名女士在避让车辆。 文/片 见习记者 徐莹 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在遇有人行横道时,机动车应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但是实际生活中,这项规定在莱芜落实情况如何,行人有没有享受到其中的便利,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走访了三个十字路口,发现莱芜路口的很多右拐汽车在斑马线处都不能做到停下车来避让行人。 调查: 一路口20分钟,只有一例车让人 25日上午10点半,记者来到花园北路和汶源东大街交会路口。一对年轻男女推着童车正好经过,走到斑马线中间时,先后有六辆右拐车辆陆续从他们前面经过,两人立即停下,等车辆队伍完全过去时,绿灯已经变成红灯,两个人左看右看确定没有车辆后,才推着童车急匆匆地走过去。在记者观察的20分钟内,只有10点50分一辆右拐黑色轿车主动停下等行人经过,但是同时后面的车不停地摁起喇叭。等到下一个绿灯再次亮起时,记者注意到一位老人刚刚踏上斑马线,一辆出租车没有任何减速迹象,而是迅速通过,老人立即站住不敢往前走。 11点,记者来到花园北路和汶阳大街交会路口,由于此时附近幼儿园和辅导班刚刚下课,不少家长带着孩子过马路。在同样的20分钟观察时间内,多数机动车会采取减速慢行的方式通过,只有一辆黑色本田suv车经过时主动停下避让走斑马线的电动车、老人和孩子。面对一辆辆右拐的机动车,行人们都会停下等车队经过后才敢再次通过。11点半,记者加入体验队伍,在汶阳大街与文化北路的交会路口,即使右拐车辆纷纷驶来,记者始终没有停下并试图继续通过,三辆车都没有避让的意思,第三辆车的女司机不停地摁着喇叭示意记者停住,最后还是等三辆车走后,记者才安全到达马路对面。 行人: 不敢不让,肉身敌不过铁家伙 记者在三个十字路口采访了刚刚过完马路的行人,他们面对驶来的机动车都采取了停下等待的做法。推童车的杨先生擦擦头上的汗说:“带着孩子过马路我得格外当心。按照规定,车得让人,但是还是人让车多,我们不敢跟汽车较劲。”亓女士指着马路上疾驰的汽车告诉记者,没指望右拐车先让她走,即使绿灯亮着,她过马路的时候也很小心。以前有一次过马路的时候没留神,突然驶过来的右拐车把她吓坏了,以后不敢不注意。亓女士还说道:“我们让车先走,不一会绿灯就变成红灯,我们还得面对直行车,真是很危险。” 司机: 不知怎样做才算让行人 25日,记者采访了司机于先生,提到“右拐车给行人避让”的新交规,于先生表示很清楚,他说:“这是交规的要求,也考验了司机的驾驶习惯,我一直很注意,一般都是停下让行人过。像今天早上我给一位老人让行,可能老人没看到我,我也没摁喇叭,一直等了大约半分钟才通过。但让我觉得不痛快的是,后面的司机不能理解一直摁喇叭让我快走。” 司机吴先生告诉记者,他一般都是减速慢行,因为对避让的程度不十分清楚,避让是停下来等,还是像司机常采取的减速慢行措施,他不知道究竟应该怎样做才算是避让行人。
交警: 右转弯不让人扣3分 记者联系到莱芜市交警支队城区大队法规科,工作人员解释:“在遇有人行横道时,机动车应减速行驶,如不遵守,罚50元,扣3分;遇有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如不遵守,罚50元,扣3分;在没有信号灯情况下,遇到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避让,罚50元,扣3分。”记者询问路口执勤的交警,他说对于不遵守这项交规的司机,现在以教育为主。这个说法得到法规科工作人员的证实,因为面临“取证难”的问题,如要处罚需要查看摄像头记录的影像,并请行人作证,但是实际中右拐车辆立即通过,交警无法当场处罚。人让车让出文明,车让人让出安全。在此提醒司机和行人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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