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7月29日讯(记者 马明) 29日,记者从枣庄市住建局获悉,为期两个半月的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检查结束。通过检查,对11家违规物业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将10家存在严重问题的物业企业定为不合格企业。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和检查中认定为不合格的企业不得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据悉,全市172家物业服务企业整体情况较好,但仍有部分企业存在未建立规范、完整的企业管理制度,服务意识薄弱,提供服务不到位和少数违规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广告和车位出租业务等问题。 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枣庄市房管局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枣庄市瑞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1家违规物业企业下达了限期3个月整改通知,将枣庄市朗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存在严重问题的物业企业定为不合格企业,同时规定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和检查中认定为不合格的企业不得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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