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喻雯 实习生 刘娇 赵蓉
案例一: 伪造涉税证明 行政拘留5天 济南市公安局直属支队支队长赵文湖介绍,今年3月20日,违法犯罪嫌疑人陈某华持伪造的涉税证明到市房管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工作人员发现其使用的涉税证明系伪造,依法予以收缴并报警。 经调查,陈某华使用的涉税证明是历下区某图片社王某帮助其伪造的,今年3月21日,济南市公安局区直属分局依法对陈某华作出行政拘留5天,对王某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伪造社保证明 中介被行政拘留 赵文湖介绍,今年1月8日,中介公司工作人员韩某伪造社保证明、房屋过户材料到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经过检查工作人员发现其使用的社保证明系伪造遂报警。 购房人耿某,通过房产中介购买房屋,房产中介公司韩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与某图文设计公司员工左某伪造各类证明,左某伪造国家机关证明文件,事实清楚,证件确凿,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今年1月9日,济南市公安局区直属分局对韩某作出依法行政拘留15日,对左某作出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伪造证明文件 拘留15日罚款1000元 去年9月,张某通过网上伪造了房主授权委托证书和婚姻登记证明,随后张某使用伪造的材料到市房管局骗取证明与栾某一起将房产注销,把房屋卖给他人。将伪造的证明文件提供给房产中介,用以购房人办理银行贷款手续。 今年4月8日,一工作人员在检查房屋产权证明预案时,发现张某提供的授权委托证明是伪造的,经调查张某、栾某使用伪造证明文件事实清楚,6月5日,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处罚金1000元,对犯罪嫌疑人栾某作出行政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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