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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释放更多改革红利 |
——本报记者专访济宁市国税局党组书记许本虎 | |
- 2013年07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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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一历史性的税制改革即将在济宁全面实施,这将对济宁纳税人的经营管理、产业结构,全市经济税收产生深远的影响和变化。为全面了解这一历史性的税制变化,30日,本报记者就营改增的相关情况对济宁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许本虎进行了专访。 本报记者 马辉 本报通讯员 亓强 王继青 3607户企业纳入“营改增” “重复征税”将成为历史 记者:什么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它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什么关系?目前济宁的营改增纳税人的整体情况是怎样的? 许本虎:营改增,就是将现行征收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把增值税制度引入服务业领域,可以消除营业税重复征税的弊端。营改增是推进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社会分工和协作,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升级,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营改增自2012年1月在上海开始试点,2012年8月份又逐步推广到北京、天津、江苏、广东等8个省市。 自营改增试点以来,运行平稳,成效显著,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加快扩大试点步伐,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今年4月10日,李克强总理宣布,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增加广播影视服务)营改增试点扩大到全国,并择时扩大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行业试点。这有利于解决因局部地区试点导致的政策差异和税收征管风险等问题。同时也是国务院在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关键时刻,从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 财政部长楼继伟指出,此次“营改增”实际上是继增值税改革逐步完善后,进入收尾阶段的重要改革。增值税改革的逐步完善,先是从生产型的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现在将征税范围扩大到营业税征税行业,随着行业的不断扩大,最终覆盖生产和服务的全部环节,重复征税的税制安排将成为历史。今年7月份,楼继伟在参加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表示,中国将完善税收制度,重点是推进增值税实现完全转型,将增值税推广到全部服务业,把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这项工作预计在一两年内完成。 截至7月下旬,经移交、调查、信息采集、补正补录等方式,国税、地税、纳税人三方最终共同确认属营改增3607户,按行业划分,交通运输1461户、研发和技术服务180户、信息技术服务142户、文化创意服务505户、物流辅助服务256户、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86户、鉴证咨询服务836户、广播影视服务41户。这3607户纳税人,按纳税人类型划分,小规模纳税人3265户;一般纳税人342户,其中营改增超标新认定一般纳税人217户,未达标自行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户数80户,国地税共管户因兼营业务前期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45户。 改革后多数纳税人受益 小微企业减税幅度达40% 记者:当前,纳税人最为关心的是,营改增后,对他们的税负会有何影响?是否会增加税收负担? 许本虎: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谈起试点地区运行情况时说,试点运行平稳,好于预期,渐行渐好。平均每个试点省市每月大约增加5%的试点企业。说明改革的利好政策有吸引力,更多经营者愿参与到改革中来。从税负变化看,95%的企业实现减负或税负无变化,只有5%左右的企业税负有所增加。而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众多个体户,都实现减税,减税幅度达40%。 从国税部门接受营改增户数的基本情况来看,经初步测算,货物运输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会暂时略有增加,我市货运行业一般纳税人237户,占全部货运行业纳税人1461户的16.22%。这部分纳税人随着企业成本构成、发展阶段、固定资产更新周期,营改增行业范围的扩大,其税负将逐步合理下降。货运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降低0.1个百分点(3%的税负)。部分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若与营改增前税负不变,其可抵扣费用占收入比例的临界点为4.54%,由于这类企业或多或少会有一些水电费、材料费、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维修燃油费等抵扣项目,其税收负担将会有所降低。部分现代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由营改增前的5%降为了2.9%,降低2.1个百分点,减税幅度达42%。 对原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营改增后对其影响是立竿见影的,其增值税抵扣范围扩大,税负将会大大降低。如,运费进项税抵扣率由原来的为7%升至11%,提高了4个百分点;营改增前支出的部分服务业的费用,如广告、会议展览、鉴证咨询支出等,因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改革后将按6%或者17%的适用税率取得合法扣税凭证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由于抵扣增加,全市预计将会因此减少税收收入3亿元。 在此,我也呼吁广大纳税人朋友,充分取得合法扣税凭证,降低企业税负,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准确把握税制改革带来的发展机遇,优化经营模式,加强内部管理,享受改革红利,提升企业竞争力。 税收优惠政策将延续 出口采取零税率或免税 记者:营改增后,税收优惠是否会有延续,还存在哪些税收优惠? 许本虎:为了保持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延续性,税收优惠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对现行部分营业税免税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继续予以免征。如,对个人转让著作权;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符合规定条件的随军家属就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失业人员就业等。 二是对部分营业税减免税优惠,调整为即征即退政策。如对符合条件的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三是对税负增加较多的部分行业,给予了适当的增值税税收优惠。如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四是服务贸易进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如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实行零税率,也就是说出口相关服务,不仅不需缴税,还可以退还相应的进项税额。对在境外提供的工程勘察勘探、会议展览、仓储等若干服务项目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出口服务的税收优惠,减轻了跨境服务贸易税负,有利于降低服务贸易成本,提升服务贸易企业竞争力,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发展。 专门加大纳税服务力度 增设办税服务窗口61个 记者:据了解,从5月下旬济宁营改增正式启动以来,国税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纳税人营改增的方法和措施,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许本虎:为使纳税人尽快适应增值税核算、促进经营管理的需要,全市国税系统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采取了多种方法和措施,归纳起来,主要集中在两大方面。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辅导。我们运用行风热线、政府门户网站、国税网站、办税服务窗口、基层分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部门间联合宣传、新闻媒体等载体,积极宣传“营改增”相关政策和流程,依托省局门户网站,开通纳税服务QQ平台,丰富纳税咨询和政策解答载体,在全社会形成了解政策、理解政策、快速推进的良好氛围。免费举办各类培训班33次,上门辅导390多次,培训纳税人4000余人次。使广大纳税人熟悉掌握“营改增”政策、办税流程、帐务处理、发票开具方法等事项,降低经营和管理风险。 二是想尽千方百计,方便纳税人。简化办税流程,高效完成纳税人确认和税收征管准备工作。增设办税服务窗口61个,设置营改增专业咨询台41个,营改增专门窗口56个,增配专门服务人员91名。上门为纳税人安装税控设备,提前发售发票(根据国家政策,所有发票都免费发放),早在7月16日,就已向“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售了第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全市所需发票的纳税人,都已发售到位。为方便纳税人购入汽车等交通工具在8月1日后的进项税额抵扣,全市紧急为车辆销售一般纳税人加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90余套。 营改增成功有两个标志 开出首张票和成功申报 记者:8月1日,营改增正式运行后,是否说明营改增已经结束,工作可以暂告一段落? 许本虎:经过前期紧张的准备和测试,营改增纳税人8月1日发票的成功开出,可以标志着我市“营改增”工作的正式运行。但是,这只是“营改增”工作万里长征的第一步,绝不能一劳永逸,还有许许多多工作去做。 例如已纳入营改增范围纳税人的政策衔接、优惠落实、认证报税、申报培训、申报纳税等各项工作还需国税部门继续稳步推进。这其中有个很重要的时间节点,就是9月1日后增值税申报期内,营改增纳税人能正常申报纳税。8月1日后,原纳税人新增营改增业务和新办营改增纳税人的信息交接、采集补录、税务登记、税种票种核定、培训辅导、发票发售、税控发行、认证报税、申报纳税等各项工作还需从头一一落实。也就是说,只要存在新增或新办营改增纳税人,整个营改增办税流程都需要国税部门服务落实到位。以试点地区,平均每月大约增加5%的试点企业来计算,全市以后每月将新增试点纳税人近200余户。再一点,营改增试点过程中的问题反馈和落实解决、试点后的政策效应和对我市经济税收的影响分析,还需财税部门深入推进。 此外,今年年底前,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行业很可能营改增试点到位。一两年内,国家将推进增值税实现完全转型,增值税将推广到全部服务业,财税部门的工作任务仍然非常繁重和紧迫。我们将在上级领导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之下,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征管,提高税收质量效率,有信心有能力打赢这场“营改增”的长期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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