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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私刻公章私招保安 |
因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行业,该男子被拘留 | |
- 2013年07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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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姬生辉 通讯员 任鸿雁 吴忠伟) 济宁一男子私刻公章,私自招聘保安,和一小区签订小区保安服务业务,然后派出12名“黑保安”上岗。近日,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分局进行查处,该男子以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500元。 成某某是济宁城区某保安公司保安员,他在工作中发现,一些物业公司在转包保安服务业务时,根本不看服务资质和公安机关许可经营手续,只看价格。 今年4月,成某某以30元的价格私刻了济宁市某保安服务公司的印章。5月,他顺利承包到某物业公司转包的某小区保安服务业务,并使用假印章与其签订了派出12名保安员的服务协议。揽到活后,成某某非法招聘保安员。很快,12名“黑保安”上岗。 成某某以每名保安元每月1400元的价格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实际发给保安员的工资是每月1250元,从中每月非法获利1800元。至被依法查处,成某某除购置服装等费用外非法获利3000余元。 日前,任城公安分局以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依法对成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并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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