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尊重农民工 鲁从娟(芝罘区)
前几天,路过文化路市场,看到里面没有了往日热闹繁忙的景象,很多业户已经搬走了,里面正在热火朝天地进行市场改造。闷热的烈日下,几个工人正在用铁锨挖一道沟。前面是挖掘机在劳作,后面是工人们进行善后修理。 只见一个工头模样约五十岁左右男子,嘴里骂骂咧咧,大声吆喝着那几个工人,催促他们快点干。我路过此处,正好目睹。看那几个工人,个个晒得皮肤黝黑,在炙热的夏天还干力气活,不知为什么,就触动了心底最柔弱的部分。看着他们一个个汗流浃背的样子,真让人心疼不已。 那位看起来穿着还算体面的领导,嫌他们干活太慢了,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他们?他们背井离乡,抛家舍业来到城市,做着最脏最累的活。城市的建设、道路的整洁、良好的环境,又有哪一样能离开他们?他们奉献给城市太多太多,理应受到尊重才是。那位态度欠佳的大哥,你说不是吗?
养成要发票的习惯 王磊斌(芝罘区)
你平时在外就餐时,有索取发票的习惯吗?我想很多人的答案是“没有”,他们可能觉得吃饭要发票多此一举,再说又报销不了,何必麻烦呢?我希望持有这种观念的消费者能够改改这种观念。 其实,要发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在日常生活中,不少消费者宁可打折也不要发票,无形中助长了商家偷税逃税的“气焰”。 发票作为消费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税务部门执法的重要证据。开发票是纳税的标志,放弃索要发票其实是一种纵容行为。同时,在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将会因证据缺乏而面临索赔难的困境,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那么当餐饮店拒绝给您开发票时,您应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如果商家拒绝开出发票,您可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去找当地的税务部门,或拨打电话12366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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