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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后,一年能省出辆面包车 |
烟台“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占93%,中小微企业税负将普降四成 | |
- 2013年07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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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齐金钊 李静
在烟台先前认定的6921户“营改增”企业中,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一般纳税人为501户,其余全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占到了93%。烟台市国税部门工作人员说:“‘营改增’试点后,烟台中小微企业的税负将明显减轻,税费普遍降低四成左右。” 小李在市区经营一家广告策划公司,去年的营业额在200万元左右,在这次“营改增”纳税试点前,小李的公司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营改增”纳税规定,小李的公司今年将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税款。 “去年总共纳税10万元左右,按‘营改增’标准的话,一年能减负4万多元,一辆面包车的钱是出来了。”小李说,现在正值事业上升期,他正打算今年给公司添置一辆面包车,“营改增”后,买车的钱直接就从税里“赚”出来了。 按原来的纳税方法,小李的公司是按照5%的税率来缴纳营业税的,小李一年应缴纳税费为:200万元×5%(营业额×营业额税率)=10万元。 “营改增”后,小李公司被划归到小规模纳税人,依据小规模纳税人的简易计税方法,小李公司要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如果小李公司维持现有的经营规模,小李全年要缴纳的税费为:200万元/(1+3%)×3%=5.8万元(税前营业额×征收率)。这样算下来,小李的广告策划公司一年可以减少4.2万元的税负。 据了解,2012年1月1日,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城市正式启动“营改增”。8月1日起,“营改增”改革将从区域试点扩展到全国范围,2013年将为企业减轻负担1200亿元。其中,减税最多的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平均减税幅度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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