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0日讯(记者 王乐伟) 7月26日下午,7岁的崔原玮因肚子疼,在其爷爷陪同下到陵县义渡口医院输液。吊针打到第5瓶的时候,崔原玮出现呕吐、心跳加快等不适症状,27日凌晨,崔原玮被宣布死亡。目前病人家属和院方仍未就此事故达成和解。 29日上午,崔原玮的姑姥姥张女士说,孩子26日下午放学时说肚子疼,孩子的爷爷带其到了义渡口医院,到了医院后,诊断医生告诉崔原玮爷爷,说“只是有点炎症,输点液就好了”。一听孩子没事,崔先生就和崔原玮的外公回了家,医院只剩下崔原玮的奶奶和从德州赶回陵县的妈妈陪护。 27日凌晨2时许,崔原玮出现不适症状,后来在病床上翻来覆去直呼难受,崔原玮的奶奶见状,直接把崔原玮的针拔了下来,第5瓶还剩了半瓶没有打完。崔原玮的妈妈找来医生并提出要转院,但医生一直强调说“没事”,直到凌晨4时许,崔原玮已经没有了呼吸。“我5点多从德州赶到陵县,到了医院,孩子的身体已经凉了,可医生在病历上写着孩子的死亡时间是5点40分。”孩子的姑姥姥张女士说到此处,情绪有些激动。 对于崔原玮的突然离开,患儿家属认为,崔原玮在输液过程中出现明显不舒服,医生没有重视,错过了抢救的最佳时机。张女士说,最初家属方要求尸检,但医院不同意并提出私了。“事情过了两天了,医院只说给赔偿5万元,要不然就再尸检。可是已经过了24个小时,尸检不一定能得出最公正的结果。医院明显是拖延时间、推卸责任。” 采访中,张女士反复说到医生给家属的病历是孩子死亡后现写的。“当时我们要病历和处方,他(医生)去了很长时间都没拿来,后来我们发现他在现写病历。我们要剩下的那半瓶药,他们说没有,后来还是我们在垃圾桶里翻出来的。” 29日下午,记者联系到陵县义渡口医院,一王姓工作人员接通电话后称,领导没在医院。30日,崔原玮的妈妈张女士告诉记者,陵县卫生局协调后,院方称赔偿11万元,但目前家属方未同意签字。陵县卫生局医政科一工作人员称,领导不在,该事件正在协商。截至记者发稿前,院方仍未作出回应。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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