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0日讯(记者 曹思扬) 30日,记者获悉,经过公开征集和层层筛选,青岛市城市质量精神定为“创造、守信、品质、卓越”,青岛已当选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去年9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首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名单,青岛入选。作为全国首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于今年4月25日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青岛市“城市质量精神”。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从全国各地共征得青岛市“质量精神”作品370余条。市政府批准,决定青岛市质量精神为“创造、守信、品质、卓越”。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青岛市发改委制订了《青岛市服务业标准规范编制和实施工作方案》,新制定和修订服务业标准规范120余项;市城建委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建设工程质量拉网检查,上半年青岛竣工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100%;市工商局开展了打击“傍名牌”、清除“山寨货”专项执法行动,共立案747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件;市质监局开展“食安大行动”,组织食品监督抽查4226批次,合格率达到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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