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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情人反目,老赖欠钱被限飞 |
男子自称不知被“限高”,承诺下月底前还钱 | |
- 2013年07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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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某(左二)在机场被法院执行人员带回。(图片由法院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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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30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叶达) “对不起先生,您不能离开青岛。”30日中午,在机场听到这句话的贾某有些懵,原来他因为欠款被崂山法院“限高”,一旦他从事高消费就会被发现,其中乘飞机就是被禁止的高消费之一。当天下午,贾某在法院保证下月底还款。 30日中午,贾某准备搭乘飞机去北京办事,谁知办理手续时,机场工作人员告知他被列入了限制高消费的名单中,不能乘坐飞机,工作人员随后联系了崂山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执行人员赶到机场后,贾某坚称他不知道已经被“限高”,甚至连为何被“限高”都不清楚。随后在执行法官的提醒下,贾某恍然大悟:“原来是她呀!” 据介绍,贾某口中的“她”正是本案的申请执行人段某,目前是北京两家公司的负责人。贾某称,他们两人本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于2006年相识,随着合作越来越多,两人日久生情,虽各自早已有了家室,却仍发展成为情人关系。 2008年,贾某曾出资500万元入股了段某在北京的一家公司。2010年5月,已经在青岛创办了两家建材公司的贾某,与段某再度合作,在城阳成立了一家新公司。在这次合作中,段某也是出资500万元,持有新公司15%的股份。但事实上,两人此时的关系已经出现裂痕。 2011年3月,新公司刚投产没多久,段某就提出撤资,要求贾某退还本金、利息等各项费用上千万元,结果被贾某断然拒绝。索要无果后,段某一纸诉状将贾某诉至崂山法院。与此同时,贾某以对方非法变更他在北京公司的股权为由,到北京起诉了段某。曾是情人关系的两人至此彻底决裂。最终在法院调解下,两人达成和解,各自变更了在对方公司的股权。同时,贾某同意赔偿段某三套在青岛的住房及现金188万余元。 “最晚8月底肯定都付完!”30日下午,贾某在法院做出保证。据悉,此前贾某已交付完两套房子及70多万元现金,目前还差一套房及110余万元现金,为此被法院“限高”。据悉,今年崂山法院共对52名老赖发出“限高令”,目前已有4人被机场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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