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已经成为一个地域的符号和代表。目前,我省有三处世界遗产——泰山、“三孔”和齐长城。和其他两处有区别的是,齐长城的景观性比较差。 前几年我们做了一次齐长城的调查,这个调查是中国长城普查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文物局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中国长城的总长度,齐长城保存状况和保存长度算是最好的,也有人称齐长城为“长城之父”。 齐长城在遗产保护利用当中是一个非常难研究的课题,泰山和“三孔”相对比较集中,但齐长城跨越多个县市区,现存的长度是六百多公里,大部分在荒山野岭中,很少部分在便捷管理的范围之内。 在齐长城保护和旅游开发的问题上,我从做文物工作三十多年的体会,给出三点意见。 第一,依法、依规办事。世界遗产有一个国际公约限制,中国作为缔约国,有责任遵守世界遗产公约。公约有两个核心要求——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还有一个重要原则——最少的干预。这就要求我们在世界遗产保护利用当中,按照合理合法程序,严格限制我们的行为,尽量保持和维护世界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所以推介齐长城旅游项目,首先要考虑文物保护与旅游合作的方法,在我国所有涉及到资源利用的法规,保护都是第一原则,要深深地感觉到资源的重要性。 第二,要给遗产一个尊严。体现出世界遗产的价值,只有尊重遗产,才能真正获得遗产本身所赋予的价值。遗产有了尊严,能惠及到老百姓,能给老百姓带来环境改善。我们做齐长城的保护利用,就不能让遗产本身处在一个非常恶劣的环境当中,这样也不会体会到它的价值。所以想在这个发展的过程中,避免其继续处于荒野垃圾化的状况。 第三,妥善处理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关系。对文物部门来讲,旅游仍然是一个很新的课题,一定要怀着敬畏的心情和高度的责任感去做旅游开发。对一个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世界遗产,它的保护、利用、开发、建设,一方面是要慎重,另一方面要采取非常积极的态度,这个不能动,那个不能动,并不是很好的办法。 保护和利用是重大的课题,并不是那么简单,有的遗址可以直接利用,比如曲阜“三孔”和泰山,但大量的遗产不是这样,它已经失去了原有的功能,只是以一个遗产的形式存在着。对于遗产的旅游开发,一百个遗产对应一千个做法,这些做法需要去做大量的比对,才能找到最好的做法。 (由少平 山东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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