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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8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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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报道,近年来省城物业和业主因不交物业费而闹上法庭的情况呈井喷之势,只市中区法院2012年就收到此类案件700多件,而且已经判决的基本都是物业胜诉。 如今,物业和业主似乎已经成了一对冤家对头,双方大打出手的情况时有发生。共处一个小区,为啥纠纷不断,有没有解决办法,剪友们纷纷开了腔。 两者得有明确协议 田华:物业和业主大多通过庭外和解,这就说明两者之间的矛盾并不是不可调和的。关键的问题在于两点:第一,沟通不畅;第二,物业公司的信息不够透明,必要的财务支出没有公开,导致误解。所以,在业户入住小区时,双方就应该签订一份相互认同的制约协议,出现问题了,就按照协议办。 即使赢了,关系也僵了 李洪嵩:俗话说“和气生财”。无论从物业方面来讲还是从业主方面来说,彼此关系和谐了,就会双赢,一旦关系闹僵了,只能是两败俱伤。物业告业主,即使赢了一口气,也难以赢来和谐的关系。所以,物业更应从自身找原因,一旦服务到位了,再出现扯皮耍赖者,那么不用物业出面,业委会就会帮忙解决问题。 部分业主得改改观念 贾培武:房改已经好多年了,但现在部分人还是以前的老观念,认为房屋维修、垃圾清运、卫生打扫等应该由单位或国家管。现在房子是个人财产,你住在小区里享受服务,就得支付一定的费用。物业费是用来维护整个小区正常运转的,每个业主都应该有这样的观念: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及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物业应多替业主着想 王霞:要建立融洽的物业与业主的关系,物业改进工作作风很关键,当业主找来时,首先应想想自己工作有没有做到位,而不应先入为主地认为是业主在无理取闹。只有替业主着想了,业主才会满意,业主满意了,业主与物业就和谐了。 应对业主拒交 最好用服务说话 陶玉山:我认为,没有理由而拒绝交纳物业费的业主肯定是少数。之所以出现拒交的情况,一定是有原因的。即便法院判定物业胜诉,也不能让业主心服口服,甚至还会使两者的关系更加紧张。要真正使两者和谐相处,一方面,两者要增加沟通,相互理解;另一方面,作为服务方的物业应该逐步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用服务来说话,让业主心悦诚服地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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