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1日讯(记者 王明婧) 近日,德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新上任的6名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送达了《新任正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事项告知书》,这是德州市首次采取书面形式将有关经济责任告知新任正职领导干部。 记者从德州市审计局了解到,7月12日,德州市出台了《德州市新任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事项告知办法》。办法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应履行经济责任的职能职责、权限范围和责任义务进行了再次明确。在此基础上,根据德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补充规定,审计部门负责在新任干部上任后,第一时间向他们送达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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