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7月31日讯(记者 李凤仪) 7月31日,菏泽市老龄办下发了《关于评选第九届“菏泽市十大孝星”和第六届“菏泽市十佳老人”的通知》。要求推荐的候选对象要向一线基层倾斜,向社区、农村倾斜,向孝亲敬老事迹突出的个人倾斜,减少党政领导、企业负责人的评选数量。 评选表彰活动自7月31日开始,10月20日结束。通知规定,推荐的候选对象要向一线基层倾斜,向社区、农村倾斜,向孝亲敬老事迹突出的个人倾斜,减少党政领导、企业负责人的评选数量,使“菏泽市十大孝星”真正成为老百姓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孝亲敬老典型。 十大孝星评选标准包括,孝敬父母、长辈,事迹感人;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典型,在社会上广为传颂;在为老服务岗位上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受到所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积极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事迹特别突出;关心、支持老龄事业,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具有显著成绩和广泛社会影响。 十佳老人评选标准包括,群众威望高,老有所为、志在奉献,在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产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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