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1日讯(记者 程凌润) 近日,莱芜市卫生监督员在对凤城大街某大型商场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一名从业人员出示的“健康证明”上没有照片,并且发证单位印章模糊。经核查卫生监督员,最终证实该“健康证明”属于伪造。卫生监督员立即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依法对该商场给予了“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当场行政处罚。 近年来,莱芜市卫生行政部门通过大力宣传和培训,各类公共场所经营者大都能守法经营,对员工管理也在逐步规范。但是个别从业人员贪图便捷和便宜,从不法广告公司等假证制作者手中买取假的“健康证明”欺骗经营管理者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据介绍,“健康证明”是由有资质的健康查体机构在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项目的健康体检后,出具的表明其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的证明,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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