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4日讯(记者 王琳)4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结合潍坊市实际情况,潍坊市物价局对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进行了调整。其中,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50元,即由现行的3.80元/立方米调整为4.30元/立方米。下一步,市物价部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客运出租车运价进行调整。 据物价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为保障居民生活,本次天然气价格只调整非居民用气价格,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这次对非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按照存量气(2012年实际使用的天然气数量)和增量气(新增加的天然气数量)分别调整:非居民天然气存量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36元,存量气为2012年实际使用气量。非居民天然气增量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1.24元。 此外,按照车用天然气经营者购气价格提价部分顺加的原则,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50元,即由现行的3.80元/立方米调整为4.30元/立方米。下一步,市物价部门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规定,履行价格听证等程序,对客运出租车运价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实施范围为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滨海区,涵盖潍坊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潍坊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高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等供气区域。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施范围为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调整后的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目前已经开始执行。 ◥看点一: 综合提价幅度小 总体影响不大 市物价部门工作人员分析说,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综合提价幅度较小,总体影响不大。首先,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不会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其次,由于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仅为5%,调价幅度较高的增量气占全年用气量的比重仅为9%左右,下游多数用气行业产能过剩或富余,通过下游产品价格传导对价格总水平的间接影响很小。再次,对下游行业而言,天然气价格调整后,与使用可替代能源相比,天然气仍具有竞争优势。比如,化肥行业,调价后气制尿素与煤制尿素生产成本基本持平,气价调整不会对化肥市场价格产生大的影响。 ◥看点二: 一罐气约涨8.5元 出租运营成本增加了 4日下午,记者来到潍州路与宝通街交叉路口附近的一家加气站。“涨价前,每立方米气是3.8元,加满一罐气大约需要65元钱,也就是说一罐气能装17立方米左右”,正在加气的的哥刘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现在每立方米涨价五毛钱,一罐气就涨了8.5元钱,按照正常的情况来说,一辆出租车昼夜跑下来至少要用三罐气,也就是说涨价后出租车每天的营运成本涨了25.5元。“三罐气只是在活少的情况下才够用,活多的时候要用四罐甚至还多”,刘先生说,他大体算了下,车用天然气涨价后平均每天营运成本增加近30元。 ◥看点三: 价格管理 随供气方式转变 市物价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过去国家对天然气出厂价格和管道运输价格实行分别管理。这种方式,在单气源、单管道的供气方式下是合理的,核定成本也比较简单。但随着近年来我国管道建设速度加快,管道网络已初步形成,供气方式逐步由单气源、单管道转变为多气源、多路径、网络化。为此,国家将天然气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上游供气企业与地方管道公司、城市燃气公司、直供用户等下游购买方交气点价格),并对门站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即最高限价管理,由供需双方在国家规定的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实现不同气源、不同管道运输距离之间的竞争,更加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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