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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开发区首批“环保卫士”上岗 |
他们来自人大、社区、媒体等群体,在调查中有权要求企业予以协助配合 | |
- 2013年08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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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8月5日讯(记者 李贺) 4日上午,菏泽开发区管委会首批聘请的57名环保社会监督员正式上岗。他们分别来自人大、政协、教育、司法、社区、新闻媒体、老干部等群体,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他们有权要求企业予以协助、配合。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社会监督,促进开发区环境改善,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开发区管委会于8月4日聘请首批57名环保社会监督员。首批受聘担任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环保社会监督员分别来自人大、政协、教育、司法、社区、新闻媒体、老干部等群体,这些监督员社会联系广泛,有的就是当地社区支书,非常了解当地环保状况,具有较强代表性。 据了解,环保社会监督员有权向管委会及环保等部门反映、检举全区环境违法行为;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有权要求有关企业予以协助、配合;可以向管委会办公室、开发区环保分局等部门了解所反映和传递的检举、意见、建议等事项的办理情况;根据需要,可以向有关企业了解废水、废气治理设施运转情况、企业环保工作开展、企业环保队伍建设等有关情况;应邀参加开发区召开的环保工作有关会议;应邀参加开发区组织的环保有关视察、调研等活动。 据悉,环保社会监督员将切实发挥作用,针对开发区工业异味反映强烈等问题,下一步,开发区管委会还将组织环保社会监督员进厂参观,安排涉气企业分批次对公众开放,通过监督员们的明察暗访,揪出环境违法企业。 “通过强有力的社会监督,把开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鞭策企业守法排污、达标排放,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促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菏泽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席巍说。 席巍还表示,开发区管委会将积极创造条件,配合环保社会监督员工作,对检举或投诉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行为、反映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等,他们将认真核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记者快评 每个公民都是环保社会监督员 为保护菏泽开发区的环境,开发区管委会聘请57名环保社会监督员,对政府的环境治理进行监督,对企业的环境污染进行举报调查。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有权要求有关企业予以协助、配合。这些措施的实施是政府对于环境保护问计于市民,在环保事业上打群众牌,值得称赞。 环保社会监督员一方面可以监督政府的环保监管,另一方面监督企业的生产。同时,他们也是环保宣传员,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 可是不要忘记,对于环境监督是每个公民本来就有的权利。《环保法》中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每个公民都有权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每一个公民都有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作为一个纳税人,这种权利是法律赋予的,应该增强这种主人翁意识。 我们呼吸着同样的空气,喝着同样的水,环境被破坏了谁也不能置身事外。不单单是57名环保社会监督员的责任,每个人都是环保社会监督员,这不但是我们的权利,更是我们的义务。 本报记者 李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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