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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高价气,到加气站要钱去 |
7月10日至8月3日一些气站按4.6元/立方售气,物价局决定9日前退还差价 | |
- 2013年08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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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5日讯(见习记者 陈静) 8月3日,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正式出台,车用天然气价格每立方上调0.57元,工业(含商业等)用气每立方上调0.96元,调整后车用天然气价格是每立方4.37元,工业(含商业等)用气每立方4.16元,居民用天然气扔执行原价格不变。 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对各省天然气门站价格进行调整,要求7月10日执行。7月19日山东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3〕75号),从7月22日到7月26日,物价局工作人员对莱芜市的天然气价格进行了测算,期间与天然气供应企业、各加气站、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以及部分出租车用户,进行了座谈和交流,根据莱芜市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了车用天然气价格为每立方4.37元,工业(含商业等)用气每立方4.16元,居民用天然气仍执行每立方2.55元。 价格调整方案将天然气调整为存量气与增量气两部分。存量气是2012年莱芜市天然气使用气量,增量气是超过2012年使用的部分。根据物价局工作人员测算,按照存量气与增量气的价格综合平均测算出天然气的价格。在测算过程中莱芜市物价局也与其他地市的物价部门进行了对接。 车用天然气从每立方3.8元上调到每立方4.37元,这对出租车司机来说,意味着又要多出很大一部分用气支出。李师傅告诉记者,上调价格后,每个月要比以前多支出二三百元的天然气钱。记者从莱芜市物价局获悉,暂时没有对出租车起步价进行调整的计划。 工业(含商业等)用天然气由每立方3.2元上调到每立方4.16元,每立方上调了0.96元。这让一些用气大户企业显得异常被动。记者从莱芜市一大型酒店了解到,该酒店去年天然气用量在70万方左右,按照原先的每立方3.2元的价格,一年需交纳的费用是224万,现在每立方4.16元的价格,70万方的天然气使用费用是291万。天然气一涨价,他们每年就得多支出67万元的费用。 记者从莱芜市物价局获悉,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研决定,从8月5号起到8月9日止,对车用天然气用户自7月10日至8月3日的购气差价进行清退,清退差价为每立方0.23元。清退时可退还差价额,也可按差价额补加车用天然气。车用天然气用户可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车用天然气供应企业进行登记。若发现有不按规定价格出售天然气,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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