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顺车用燃气供需,物价部门已有初步打算 |
| 燃气附加费上调,出租运价或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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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8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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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5日讯(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商佃明) 5日下午,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针对这次调整车用天然气价格,物价部门打算从上调燃气附加费和调整出租车运价两个方面入手。燃气附加费调整后,不再单独计算,而是计入计价器。 日前,国家发改委和山东省相继调整了天然气门站价格,但因为调价过程比较复杂,淄博物价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测算,暂时还未调整。据了解,由于上游中石化、中石油供淄博天热气价格已经每立方上调了0.3元左右,而淄博每天的车用加气能力是20万立方,如果加气站满负荷运转,一天的差价就达五六万元。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对于车用天然气上下游调价时间差带来的问题,他们将通过价格杠杆疏导,加气站不用担心亏损,也不采取找补差价办法来“秋后算账”。而且,上述情况,物价部门已经向各加气站进行了通报。 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次调整,他们打算首先将燃气附加费适当提高,而且以后燃气附加费也不再单独收取,而是计入计价器。至于燃气附加费调整多少,则会根据调查、测算的成本情况和消费者、司机的意见,达成结果。 据了解,除了燃气附加费,物价部门还考虑调整出租车运价结构。调整计划,也将听取出租车司机、消费者等各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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