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发区实施以下五项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在收缴社会抚养费过程中,做到立案及时,程序合法,按照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对确因实际困难需分期缴纳的,严格执行分期缴纳审批程序。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在市级媒体公示曝光后,按照法律程序起诉到人民法院,按照法律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是坚持方便群众。严格执行《青岛市便民惠民十二条》要求,在各街(镇)、社区的公开栏及办事场所将办事程序进行公开,使群众了解服务内容,避免群众多次往返办理;实行首接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各街道办事处要坚决做到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等,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并主动与户籍地联系,予以办理。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主动上门办理,将为民服务落到实处。 三是坚持化解积案。坚持以解决积案为抓手,以化解民怨为目的,及时排查掌握信访苗头和信息,对重点人群进安抚,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力争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四是坚持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发动群众对违法生育行为进行举报监督。明确区、街(镇)、居(村)三级执法监督员,将各种案件的处理情况定期向群众公布,并将群众对干部执法工作的满意度纳入计生工作考核。每年对各街(镇)、居(村)进行1次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发现具体行政行为错误的追究责任并及时进行纠正。 五是坚持量化考评制度。采取“专项检查、半年考核、年终总评”的方式进行考评,根据考评得分情况,将各办事处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凡排名靠前的人口计生办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排名靠后的,给予通报批评。 (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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