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48个行政村为示范点,推进文明乡村建设 |
104国道沿线将建文明长廊 |
| |
- 2013年08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泰安8月6日讯(记者 侯峰) 6日,记者从泰安市文明办获悉,泰安市将以104国道沿线(左右1公里内)行政村为重点示范点建设72公里长的乡村文明长廊,各县市区分别打造一个乡村文明园区,到2014年底,村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要全部达到示范村的标准。 泰安市以104国道沿线左右1公里48个行政村为示范点,贯穿高新区、泰山区、岱岳区、宁阳县,打造72公里长的文明乡村长廊,使之成为文明长廊、景观长廊、文化长廊。6个县市区分别建设六大乡村文明园区,共110个村。将文明乡村长廊和乡村文明园区打造成全省乡村文明行动的精品工程,力争打造成为全省乡村文明行动样板区。 根据要求,到2014年底,村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要全部达到示范村的标准,村集体收入5万元至10万元的村要达到达标村的标准,村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要争取达标。据了解,行政村(农村社区)“乡村文明行动”的考核标准主要有六项指标,分别是活动组织、村居环境、村风道德、生活方式、文化建设、农村治安,满分120分,凡考核得分在100分以上为示范村(社区)、80分以上为达标村(社区)。 其中,占分值达30分的村居环境一栏中,要求村内主要街道及出村路实现柏油(水泥)硬化;村内主要公共场所和主要街道安装路灯,使用正常;按常住人口3‰的比例,设有村庄卫生保洁员,生活垃圾实现集中清运;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村里建有污水排放设施;村里“三大堆”(草堆、粪堆、垃圾堆)现象基本解决或实行集中堆放(示范村无“三大堆”现象);村居周边、房前屋后、主要街道两边植树种草,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有包括宣传栏、科普宣传栏、公开栏、文化墙等在内的文明一条街。 泰安还将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在全市农村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建一个文体小广场、培养一名文化带头人、配备一套音响、打造一个活动品牌、铺装一条健身路径、竖一面道德公示墙。以四德工程为引领,积极开展十大陋习、新24孝、好人榜等评选活动,规范村民的道德文明养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