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6日讯 (见习记者 于鹏飞 通讯员 司秀红) 为进一步加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规范消毒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日前,莱芜市卫生监督所开展了全市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此次检查的重点为辖区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消毒产品经营单位以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生产条件是否符合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生产过程记录是否完整;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合法、规范;产品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对消毒产品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全市大型商场(超市)、药店(保健品店)经营的抗(抑)菌制剂、消毒剂等消毒产品,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其使用的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器及空气消毒器的索证验证、铭牌、说明书、使用方法、效果检测等。 截至目前,共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5家,消毒产品经营单位3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6家。检查发现,大部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工艺流程、消毒产品的包装说明书基本符合相关要求;所检查的经营单位均按照要求对经营的产品索取了相关证件;6家医疗机构均未使用“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器”。检查中也发现了部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存在着个别从业人员未持有健康证明即上岗工作、从业人员更衣室内物品摆放杂乱、更衣设施使用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该项检查将在10月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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