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通讯员 邹方蕾 记者 苑菲菲) 一栋楼房内,既有车间、仓库,又有员工宿舍,这样的“三合一”厂房消防法是严厉禁止的。 为确保“十艺节”全区无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连日来,烟台莱山消防大队采取“地毯式”检查方式对全区各类场所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大队执法监督员检查至烟台民镐服装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单位车间与宿舍设置于同一建筑物内。一层和二层车间内铺满了货物,且都是易燃的布匹原料和成衣,三层和四层全部是员工宿舍,住着80名员工。此类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人员的生命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随后,消防人员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清出全部人员。6日下午,大队监督执法员又来到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责令该单位停产停业,并对该单位进行了处罚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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