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7日讯(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李吉华) 禹城25名市民本应在4月底前拿到新房钥匙,到了交房日期却被告知需要延期。经过消协调解,25名市民得到补偿。 去年9月份,邵先生购买了一套楼房,合同规定2013年4月30日前交房。5月1日,邵先生验房时却被告知交房日期改到了6月30日。邵先生认为开发商逾期交房应承担违约责任,但该公司一位经理解释说,3月份公司就延期交房在售楼处张贴过一个通知,没有人提出异议,所以延期交房合情合理。交房后,邵先生联合其他24名购房者到禹城市消协进行投诉。 经调解,开发商向每名购房者赠送太阳能热水器一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