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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工人被玻璃划伤脚背 |
律师认为,一般应由家政公司承担责任 | |
- 2013年08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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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7日讯(记者 吕修全) 近日,市区一家政公司员工在业主家擦玻璃时,被碎玻璃划伤脚背,公司为此掏出3500元用于家政员的住院治疗。家政公司经理要求业主也给伤者一定赔偿,遭业主拒绝。此类纠纷,律师认为一般应由家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市民王女士是一名家政工人,在一家政公司供职。1日,公司指派她到宋女士家做保洁。 擦拭一块窗玻璃时,玻璃突然破碎,大块碎玻璃掉下,砸中王女士脚背,当场血流不止。 被送到医院检查,王女士的脚背被划开一大口子,缝合后住院观察治疗。事发后,家政公司石经理拿出3500元支付治疗、住院费用。4日,石经理要求业主宋女士拿一定数额的金钱赔偿王女士,遭宋女士拒绝。石经理就此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咨询。 威海威扬律师事务所达来律师认为,伤者王女士作为家政公司雇佣人员,工作时受伤,理应由公司按工伤标准给予赔偿;如果业主家存在明显的危险环境,也未事先告知,则有过错,应该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关于此事,记者了解到,家政公司已承诺独立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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