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8月8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马海滨) 济宁市妇联将对全市“巾帼文明岗”实行动态管理,出现“6人以上的岗女性比例低于一半”等5种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荣誉称号。 据了解,为加强济宁市“巾帼文明岗”的管理与监督,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济宁市妇联决定对“巾帼文明岗”实行动态管理。“巾帼文明岗”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取消其荣誉称号:包括6人以上的岗女性比例低于50%,或者3-5人的岗女性比例低于60%;负责人中无女性成员;在文明单位评比、行风检查及社会治安检查中不合格的;单位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以及单位撤销等5种情况。 “巾帼文明岗”实行动态管理后定期考核。“巾帼文明岗”每两年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排名,对排名靠后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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