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见习记者 田甜 张姗姗) 近日,本报以《23人吃烧烤,15人进医院》为题,报道了宁波游客在吃了烟大西门某烧烤摊的烧烤后,多人出现急性胃肠炎的症状(7月29日C07版报道)。8日,该旅行团成员之一的沈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说,该烧烤摊已向旅行团成员提出赔偿,最后商议赔偿金额为3500元。 沈女士说,7日下午,一个自称是烧烤摊摊主的人打来电话,提出要商量赔偿的事。因为沈女士一行几十人已经回到宁波,在医院就医的票据有的都找不到了,她保存的只有13人就诊的票据,共计金额3269.12元。沈女士说,他们在烟台看病至少花了4000多元。经过商议,最终赔偿金额定在3500元。 沈女士表示,其实赔偿金额不在多少,只是现在能给当时进医院的朋友们有个交待了。 随后,记者致电莱山区疾控中心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没有检测当晚的食品样品本身,只是对就医的几个旅客的呕吐物、排泄物进行了检测,最后的结果只是“疑似”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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