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8月14日讯(见习记者 公素云) “七夕”过后,在济宁城区各大广场和公园内随处可见燃放过的孔明灯。从今年3月份起,济宁市明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名义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但是市民对这项禁令的认识程度并不高,更少有市民自觉遵守。 14日早8点,在济宁市文化广场,几位环卫工人正在清扫散落一地的孔明灯。五颜六色的的孔明灯上还残留着蜡油烧焦的痕迹,和情侣们写下的美好祝福语。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孔明灯”是一种移动的明火,燃放的外焰高达300℃,升空可至千米以上,一旦风力、风向不稳,会对高压电线、通信设施、加油站、液化气站、航空、民房及其它高层建筑物构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今年3月份起,济宁市明令禁止市民燃放孔明灯,从孔明灯的制作、销售到燃放,工商、城管、公安、消防等各个部门在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管,并公布了群众举报电话。而目前,很少有市民拨打电话进行举报,许多市民对禁令的自觉遵守程度并不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