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张林 通讯员 刘峰 徐梅花) 姜某的孩子没有出生医学证明。为了办理入户手续,姜某轻信路边办证小广告,花4000元办理了一张假“出生医学证明”。在办理入户手续时,被民警识破。蒋某被济宁高新区警方行政拘留5日。 8月10日,姜某拿着一张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到王因派出所户籍室,给孩子办理入户业务。“办业务的人很多。”受理业务的户籍民警说,他留下了姜某提供的相关证件,并通知他两天后过来取。11日,民警对姜某提供的医学证明编号进行核对,发现系统上并没有此号,“我们的系统和医院的系统相连接,姜某提供的证件是伪造的。” 12日上午9点,姜某再次来到户籍室。经查,今年3月,姜某在市中区路边看到有伪造假证的小广告,考虑到自己的孩子没有出生医学证明,遂和对方取得联系,对方称证件是真的。急于给孩子入户的姜某,轻信了对方,给对方提供户口本等证件,以4000元的价格,买了一张“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因伪造证件,王因派出所依法对姜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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