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4日讯(记者 贺莹莹 见习记者 陈兰兰) 14日,家住德城萧何庄的李先生称,自家的电视机坏了去店内维修,没想到相隔不到百米的维修店,价格竟然差了一半。 李先生家电视坏了,便拿去附近的维修店维修,老板说修好后需要缴纳90元。李先生嫌贵,就去了相隔不到百米的另一家维修店,老板却要价160元,“维修店有一定的利润,相隔不到百米的两店价格差了一半,也太不合理了。” 根据相关规定,维修店的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明码标价,标价的内容包括检查费、修理费、上门服务费等费用。但记者走访了多家维修店,明码标价的维修店几乎没有。德兴路上的一家维修店老板告诉记者,有时候电器坏了,检查电器需要一上午的时间,那收取的价格当然要比简单的换一个零件要贵得多。另外上门服务,距离的远近也是衡量价格的标准,根本就没法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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