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4日讯(记者 蓝娜娜 通讯员 厉鹏) 两处共计60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占据人行道,妨碍居民通行。14日,市北城管、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拆除这两处违法建筑。 14日,市北城管、公安、交警、公证处和延安路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联合行动,依法对标山路66-6号、66-7号两处超期临建门头房进行强制拆除。据了解,这两处门头房是1992年经规划审批搭建的,面积共60多平方米,但使用期满后使用人未自行拆除。由于这两处房屋位于沿街拐角处,平日出租为糕点店,经常出现占道经营问题,使得原本就不宽的人行道更加拥挤,周围居民十分不满。 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接到市民投诉举报后,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详细调查取证,查实两处房屋均为超期临建违法建筑,在履行完相关法律程序后,对其进行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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