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贾玲) 自“营改增”试点工作8月1日成功开票以来,惠民县国税局为提前防范交通运输业涉税风险,特制定《惠民县国税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监控管理指引》,不断加强货物运输业增值税监控管理。 惠民县国税局第一时间召开局长办公会和业务例会,研究货物运输业增值税监控管理事项;将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工作列入县局重点行业管理考核范围。迅速成立由业务骨干组成的“《指引》制订小组”,小组人员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37号)、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局关于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反复讨论,不断修改完善,终于完成《惠民县国税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监控管理指引》的定稿,并于8月13日正式出台。 《指引》的制订出台,将有力规范全县货物运输业增值税税收征管,防范行业税收风险。根据《指引》规定,税源管理部门深入基层,核实税务登记法人与实际经营人的真实状况以及税收相关情况;实地查验结束后,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查验情况制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实地查验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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