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4日讯(见习记者 于鹏飞 通讯员 司秀红) 为深入开展大中型医疗机构综合执法检查工作,莱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和临床专家对市妇幼保健医院等6家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执法检查。 专项检查共涉及9项内容: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和运行人类精子库的行为;医疗机构超出批准范围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非法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的行为;实施代孕技术的行为;违规采供精、使用不具有《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机构提供的精子的行为;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过程中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的行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参与非法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非法销售、滥用促排卵药物的行为等。 “检查组人员通过检查各医疗机构的门诊登记、处方、住院病历、实验室、执业登记相关证书及走访就诊群众、普通群众等,检查的以上6家医疗机构均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和超出批准范围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办公室科长张谦说道。 张谦介绍,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还将进一步扩大检查范围,对凡是开设有妇科和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的医疗机构逐一进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执法检查,确保群众就医安全。目前莱芜尚无一家辅助生殖技术的医院,提醒消费者在做辅助生殖技术时应了解精子来源,到正规有资质的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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