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8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孟凡勇) 18日,记者从德州市司法局获悉,德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近日正式成立,这意味着全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以下称医调委)有了专门的管理机构,由司法局和卫生局共同监管医疗调解委员会,医调委身份问题也得到了解决,有利于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 据介绍,新成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负责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全面协调,调研分析医疗纠纷调解情况,提出调解工作意见。指导全市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开展全市医疗纠纷维权法制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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