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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启动 |
夜间小炒、早餐时间有规定,烧烤区将严格规范 | |
- 2013年08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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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日下午,渤海七路青怡市场附近的主路面上摆满了摊位,行人经过此处不得不放慢速度。 本报记者 王丽丽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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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重点部位整改标准 1、电动车市场为黄河二路渤海七路至渤海八路之间的区域,市城管监察支队在城市人行道与城市辅助道路之间设置隔离护栏,经营业户不得超范围经营。 2、花鸟鱼虫临时市场为黄河三路渤海五路至六路之间,盲道内侧执法人员划定的经营区域;该市场实行划线管理,经营商品为花鸟鱼虫。 3、滨医北门临时市场为黄河三路渤海八路至九路之间,滨医附院宿舍北门两侧50米范围内城市人行道执法人员划定的经营区域 4、黄河小区早市是指黄河七路渤海十五路至十六路之间。黄河十路早市是指黄河十路渤渤海十路向南200米之间,人行道两侧执法人员划定的区域。高杜早市是指渤海八路与长江一路转角处范围西不得超过渤海九路。
本部8月18日讯 (通讯员 刘锡明 吴成波 记者 王丽丽) 16日,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召开,从即日起到10月底,滨州市将进行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此次整治内容共分为十一项,分别包括整治破坏绿化、店外经营、乱倒垃圾、露天烧烤等,并对各类问题整改标准做了明确要求。而对于关系市民的早晚摊点、烧烤摊、集贸市场等,文件也做了相应的要求。 根据《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整治内容包括整治破坏绿化、盗挖树木等破绿毁绿行为;整治店外经营、店外制作、店外洗车、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摆灯箱、乱设摊点、乱设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等行为;整治乱倒垃圾、车辆带泥上路等行为;整治露天烧烤、占道小炒;整治占道堆放砂石料、沿街设置废品收购点;整治市场冒尖、市场周边乱设摊点和自发违规市场;整治车辆占道停放、二手车市场占道经营;整治沿街经营业户违规经营,无证经营;整治城区内未经审批乱搭乱建的违法行为;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破损,督促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实行出入口硬化;整治向城区水系乱扔、乱倒垃圾污物等行为,清理水面、沟渠漂浮垃圾、积存垃圾。 整治行动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街道办事处为单元,划分为7个整治组,即市西整治组、彭李整治组、市中整治组、北办整治组、市东整治组、杜店整治组、沙河整治组。 头条相关 早晚摊点经营将有时间限制 根据城市管理委员会文件,主要对市区内的经营摊位做了详细具体的要求,其中修鞋、修车配钥匙等便门服务点、水果摊点、夜间小炒、早餐摊点、馒头点、熟食点等,都需按照指定区域设置摊位,严禁改变经营位置、经营项目和扩大经营面积。像水果摊位、馒头点等,严禁播放高音喇叭,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 夜间小炒摊点的经营时间也做了明确要求,必须为每天的18:00以后,不得提前,而早餐摊点的经营时间内早上9:00以前,9:00以后停止经营。对于馒头点经营时间为中午11:00-14:00,下午夏季18:00以后,冬季17:00以后。 烧烤摊不是想摆哪就摆哪 市城区烧烤摊划分为三部分,管理区、严管区和禁止区。禁止区内不得从事烧烤经营,严管区内不得露天烧烤,管理区内允许露天烧烤,但不得在路口两侧50米范围内摆放,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油烟污染,保持周边环境卫生及其他公共设施完好。 具体管理区域为渤海二路(黄四至黄五段)、渤海三路(黄四至黄五段)、黄一渤十一南杨市场、碧林小区农贸市场、飞来峰周边、中海月亮湾浴场周边、新立河西路烧烤广场(黄河十路航空广场段);严管区为:渤海六路黄河二路至四路段、渤海六路黄河六路至八路段、渤海七路黄河十路至黄河十二路段、渤海八路黄河八路至黄河十路段、渤海十路黄河八路至黄河十路段、渤海十二路黄河一路至黄河二路段;禁止区为:除管理区和严管区以外的市区范围。 集贸市场摊位严禁乱搭乱建 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农贸市场,以市场中心大门200米内为管理半径,所有摊位有台的一律上台,经营位置整齐划一,严禁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摆乱放、乱扔乱倒、乱占乱堆、乱排烟尘等行为。 关于集贸市场设定范围为:①南杨大集设定范围:南杨大集不准在渤海十一路、长江一路设置摊点,黄河一路设置的摊点不得占用主路面。②宣家大集设定范围:东不得超过渤海七路,西不得超过渤海八路,渤海七路八路不得设置摊点。 (记者 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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