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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入学通知书陆续发放 |
发放时间为8月20日至24日,如有丢失请于开学前到所在区教育部门补办 | |
- 2013年08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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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30822/W04/W04_W04_0045.jpg) | ◤21日,环翠区教育局工作人员正在为市民发放录取通知书。
见习记者 桑志鹏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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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1日讯(记者 王天宇) 截止到本月19日,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平等均衡,透明公开”的原则,威海城区完成了中小学分生工作,并于20日至24日之间,陆续完成中小学入学通知书的发放。 8月21日一早,众多家长提前来到鲸园小学南门,等待环翠区中小学入学通知书的首日发放。 据威海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威海市城区小学的招生对象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威海市暂住证,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威海市暂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这些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于其户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名。 报名时,威海本地户籍的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要出示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出具公安部门发放的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原始户口本、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的暂住证、产权证、购房合同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用工单位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企业依法为职工缴纳相关保险证明)或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证明材料。 拿到通知书后,学生需要依据《入学通知书》要求,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入学通知书》如果出现了丢失的情况,请携带相关证件,并于新学期报到前到所在区的教育部门进行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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