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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博物馆新增两件历史文物 |
一件是清代道光二十年“府县两学公捐廩饩燃灯说”石碑,另一件是民国元年“茹蘗含冰”木刻匾额 | |
- 2013年08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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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30826/U05/U05_0075.jpg) | “茹蘗含冰”木刻匾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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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5日讯(记者 张峰 见习记者 王文彬 通讯员 齐向阳 王丽丽 胡亮) 23日下午,记者来到惠民县博物馆,在博物馆里记者见到了两件新增的历史文物。一件是清代道光二十年“府县两学公捐廩饩燃灯说”石碑一块,另一件是民国元年“茹蘗含冰”木刻匾额一块。 博物馆馆长李爱芹告诉记者,清代石碑是从青州征集的。青州一姓窦的古玩爱好者在阳信县水落坡古旧家具市场购买并运回青州,经过对碑文的仔细研究,认为是惠民县清代道光时期的文物,于是辗转联系上惠民县文化局。文化局派人前去辨认,明确其文物价值后决定购回。 “府县两学公捐廩饩燃灯说”石碑长93cm、宽47cm、厚11.8cm,青石质地,碑体完整,字迹秀美,刻字大部分清晰,少数文字因碑面受损无法辨认。碑题为“府县两学公捐廩饩燃灯说”。碑文由道光二十年山东武定(今惠民县)人邵大纬撰写。邵大纬,字星岩。山东武定(今惠民)人,嘉庆六年举人。曾任湖南浏阳、龙阳等地知县,补华容署常德分府。博通经史子集,著有《史系简钞》、《史事简钞》、《薄海番域录》等。 该碑文记载了当时惠民县府学和县学的廪生共同捐资作为文台上长明灯的燃灯费用之事。文台是惠民县城内的一个古建筑,位于当时的府衙后方偏西位置。台上有长明灯,每到夜间就点燃,象征着“文星光明之意”。但是由于燃灯经费不足,长明灯也有不亮的时候。邵大纬作为一个读书人,当然希望本县的文运昌盛,才人辈出,于是刻碑勒石,提醒众人不忘捐资,共保“文星光明”之灯不灭,文脉不息,以佑后人。 “茹蘗含冰”木刻匾额长154.2cm、宽64.4cm、厚2.2cm,匾额右上方刻有“署理惠民县正堂政长纪 为高登元之妻房氏立”,中间用行书刻“茹蘗含冰”四个大字,落款为“中华民国元年十一月 榖旦”(1912年11月)。此匾额距今已有百年。“茹蘗含冰”是指生活清苦,为人清白的意思,意在表彰高登元之妻房氏。题写者是时任惠民县知事纪鹗元。 纪鹗元,山东利津人,民国元年任惠民县民政长(县长),回乡后积极从事治理黄河等公益事业。曾承修多项治黄工程,其义行不胜枚举,是利津县治黄史上屈指可数的名人之一。至于匾额中高登元及其妻房氏,暂无从考证。 这两件文物对研究惠民县的历史、民风、民俗提供了具体的实物资料,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实属难得。近年来,惠民县文化新闻出版局不断加大文物的征集力度,最大限度地征集流散于民间的珍贵文物。近三年来,共征集文物近200件,其中有清代文华殿大学士吏部尚书李之芳墓志铭、“重修石桥记”记事碑等,有的还填补了该县馆藏文物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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