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5日讯(记者 赵兵 通讯员 陈雷) 冒领他人养老保险金2.8万余元,荣成男子邹某被刑事拘留。 20日上午,荣成市荫子镇顶子后村村民李某某报案称:1990年她在荣成市针织厂(荫子镇驻地)上班期间,单位在荣成市人寿保险公司为其办理了养老保险,2013年4月,她到保险公司查询发现她的保险金6049元被人冒用荣成市针织厂的名义领走。 民警在荣成市人寿保险公司调取了取款人留下的底单。经查,底单签字人为邹某某,也曾在荣成市针织厂上班。邹某某负责为该厂工人办理养老保险。根据这一线索,8月21日,民警在荫子镇南流水村抓获邹某某。 落网后,警方发现邹某某另有案底。2005年6月1日,邹某某就伪造荣成市针织厂公章,到荣成市人寿保险公司取走了李某某、孙某某、孙某等人的养老保险金约28000元。邹某某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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