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5日讯(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唐文虎 徐学亮) 眼见月饼新上市,便给孩子买来解馋,不想孩子吃了月饼腹泻头晕,竟是月饼发霉惹的祸。近日,沂源县工商局悦庄工商所调处了这起霉变食品健康伤害投诉案件。 据了解,近日,临沂市消费者李先生利用周末时间到沂源旅游,其间在石桥镇某食品经营店内见有月饼在销售,便购买了给孩子吃。不想回临沂途中,孩子出现腹泻、头晕、呕吐等症状,家人连忙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事后,李先生经过仔细观察,发现自己所购月饼竟然已经发生霉变,便通过12315申诉举报台向淄博工商部门投诉。 沂源县悦庄工商所在接到投诉后,调查了解到,被投诉人石桥镇某食品业户经营的蒙阴某食品厂生产的涉案品牌月饼,食品标签标识尚在保质期内,但月饼已经发生霉变,主要责任应当供货方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蒙阴某食品厂给付临沂消费者李先生之子健康损害赔偿4000元。 同时,悦庄工商所决定对蒙阴某食品厂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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