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4日讯(记者 陈之焕 通讯员 王瑞) 今年,市财政出台一系列措施控制行政经费支出,除对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进行财政监管以外,还把行政用水用电用油费和会议费纳入监管。“五项经费”自2008年以来实行“零增长”。 据了解,自2009年起,青岛市对各区市和市直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在2006至2008年支出数基础上分别压缩20%和15%,对公务接待费和用水用电用油费用在2008年支出数基础上分别压缩10%和5%,会议费在2008年支出数基础上实行“零增长”,并将压缩后的规模作为控制指标。要求各部门实际发生的“五项经费”支出,不得超过压缩后的支出规模,对超出部分当年不予结报。 为使监管及时、有效,青岛市大力推行公务卡制度,充分利用公务卡“刷卡支付、消费有痕”的特点,将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16项费用全部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目前,市级445家预算单位和13个区市本级的部门、单位已全部办理了公务卡,下一步还将扩大市与区市公务卡消费结算范围,规范公务卡使用行为。另一方面,建立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将预算单位所有银行账户资金收付等信息纳入动态监控系统,及时核实预警疑点,对超过5万元的支出,要求全面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在加强财政监管方面,对市政府主办或承办、多部门参与、预算资金300万元以上的会议会展等大型活动,派驻财政监管特派员,实行财政直接监管和财务统管,严格限制活动规模和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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