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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不慎掉进小区下水井 |
小区物业答应赔偿医药费和部分误工费 | |
- 2013年09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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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先生说,他当时就是掉进了这个井里。 本报记者 苑菲菲 摄 | | ▲相先生的病历本。本报记者 苑菲菲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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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苑菲菲) 去小区给业主刮腻子,不慎掉进地下停车场的下水井摔伤,装修工相先生很郁闷。医药费花了300多元,还有半个月不能干活,这一摔损失不小。9日,小区物业与相先生达成协议,赔偿他的医药费和1000元误工费。 “当时这个井口开着,我就是从这里掉进去的。”9日中午,在莱山区海风·凤凰山庄小区7号楼地下停车场,相先生将下水井盖打开给记者看。下水井所处的位置比较黑,井中全都是水。相先生说,他受雇于该小区7号楼9楼的一位业主,为业主家刮腻子。 8月24日上午8点多,相先生开着三轮摩托车带着几袋腻子粉来到7号楼地下停车场,想找到楼梯口把腻子粉搬到一楼再乘坐电梯。相先生说,他对地下室的地形不熟悉,在寻找楼梯口的过程中,不小心掉进开着的下水井中。“当时我立刻用手卡在了井口,才没掉下去,脚底下就是水了。”相先生说,在同伴的帮助下,他从井中爬了出来。 回家后,相先生的右腿一直疼,下午就去医院做了检查。拍了片子后发现,右腿膝关节和脚踝扭伤了。相先生认为,下水井盖没盖,物业应该对此负责,他便在8月25日和业主一起找到物业。对方也答应,会给予他一定的赔偿,可没想到一直拖了半个多月,赔偿的事没有下文了。 9日中午,记者跟随相先生一起来到海风·凤凰山庄小区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相先生在小区地下车库受了伤,物业的确有责任。但作为外来给小区业主工作的装修人员,应该对工作环境有所了解,出了事也应该先找业主。对于相先生的医药费,物业表示愿意承担,但认为相先生提出的每天200元的误工费赔偿并不合理。 最终经过双方协调,小区物业答应赔偿相先生340多元的医药费和1000元的误工费。相先生也认为自己应负一定责任,对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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