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贤君
在闹市区胜利路与南大街十字路口南段东侧,奇山所城西北角墙上,自北向南有两块匾牌。一块写着: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奇山所;落款是烟台市人民政府。一块是写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奇山所;落款是山东省人民政府。笔者拙见是这两块匾牌的提法很不科学,若将奇山所改成奇山所城就贴切了。在这两块匾牌的南面,有个奇山所简介的匾牌,既然刻在墙上,也就有权威性,好在篇幅短,笔者也做回文抄公,摘抄如下: “始建于明代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城址呈方形,东西长330米,南北宽270米。四面原有城墙围合,四向设城门,并连接主要干道。城内主要为四合院式民居……奇山所城系为防倭寇海患而建,属山东都指挥使司直隶之守御千户所。所辖沿海墩台5处,至清顺治十三年(1644年),同山东其他各卫所一并裁撤。” 在老烟台人的心目中,大海是老烟台人的父亲,所城里及朝阳街、广仁路一带的老街旧宅就是烟台人的母亲。奇山所顾名思义是一个明朝军事机构中设立的一个基层军事单位。有了驻防的军人修起城郭,就要有练兵场、指挥部、伙房、营房、仓库,马厩等设施,有驻军,就会带随军家属。就建起民居。于是城因兵建,兵赖城生。可以说先有奇山所,后有奇山所城。 一朝天子一个令,一个令就会改变许多人的人生轨迹。250年后,清朝皇帝一声令下,卫所这些军队基层单位撤销,奇山守御千户所已不复存在,军士则解甲为民,另谋生路。既然省市级政府落款的匾牌上说此处是奇山所,试问专家学者饱学之士,您能指出所城里哪幢四合院是当年奇山所办公衙门遗址呢?奇山所消失在历史的尘埃里,而为奇山所军士生活或戍边服务的城郭却保留下来。所以所城里这片四合院古建筑群命名为“奇山所城”就经得起斟酌推敲了。 为此笔者抛砖引玉,建议有关部门将这两块匾牌改为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奇山所城,不知读者诸君以为然否。切盼方家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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