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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完科目一不愿继续培训 |
申请退培训费遇阻,经调解退还剩余费用 | |
- 2013年09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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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车祸之后就不想考驾照了,培训课时没上完,但驾校却不给退还剩余的费用。”市民刘女士为了找驾校讨个说法,奔波了4个多月驾校才退还500元,最后在济宁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驾管科和市消协的调解下,驾校归还了剩余的2665元费用。
本报记者 庄子帆 2011年9月27日,刘女士花了3960元在城区的一所驾校给儿子办了一张学车的VIP卡,学习小型汽车c1的驾驶技术。2011年11月初,刘女士的儿子顺利通过了科目一的考试,但天有不测风云,2011年的12月20日,刘女士的儿子发生了车祸。 “当时儿子乘坐的是我表弟的车,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在育才中学附近的路口,被一辆闯红灯的车迎面相撞。”刘女士说,当时她在外地出差,接到儿子出车祸的电话,由于在外地赶不回来,就询问了一下儿子的情况,听到儿子的意识还比较清醒,以为没有出什么大事。但第二天刘女士回家后,带着儿子去医院检查发现,儿子颅脑外伤,腰椎第一节骨折。经过住院治疗,刘女士的儿子留下了腰部疼痛的后遗症,并且患上了轻微抑郁症,对车产生了恐惧,康复之后再也不想学习驾驶技术了。 “儿子目前的身体状况也不适合继续学习,但过户给我学驾照也很麻烦,而且我已经56岁了,对学车的兴趣不大。”刘女士说,儿子不愿继续学车,她就打算向驾校要回剩余的费用。“从今年5月份我就开始跟驾校交涉,但直到8月份,驾校以培训时间过期为由,只退给我500元。”刘女士说,她越想越觉得不合理,儿子没有接受科目二、科目三的培训,驾校应该退还剩余的课时费。 无奈之下,刘女士通过济宁市消费者协会联系到了济宁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驾管科。在驾管科工作人员的调解下,驾校扣除刘女士700余元的考试费、45元的材料费、第一阶段的学时费等相关费用,退还了她剩余的2665元钱。
相关链接 学员中途退学,驾校应退还部分费用 “按照2011年10月份开始执行的济宁市《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如果学员中途要退学,应按照实际培训学时和相应标准扣除培训费后,如数予以退还。”驾管科的工作人员说,看到发票上的时间,发现培训时间并没有过期,按照之前的规定,从参加完理论考试这一天算起,两年之后培训时间才过期,现在延长至3年,驾校以超出规定的培训时间为由只退给刘女士500元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一些学员工作地点发生变化或者是不愿意在报名的驾校参加培训,会出现退费的情况,有的驾校会主动退还费用,但有些驾校考虑到赢利的问题,不愿意退还部分费用。” 同时,记者从济宁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关于驾校退费问题,有不少消费者打电话投诉。“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或者是驾管科进行反映。”济宁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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