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0日讯(记者 代曼) “《旅游法》来了,烟台200多家旅行社会死掉一部分。”在9月10日召开的烟台市旅行社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上,百余家旅行社企业代表就烟台旅行社行业转型升级进行了交流。 业内专家认为,《旅游法》的实施将解决旅行社行业发展中存在的诸多弊病,从长远来看,对旅行社和消费者都是好事。旅行社行业将面临一次大洗牌,有旅游业内人士预测,烟台200多家旅行社中,1/3或面临淘汰。 截至目前,烟台全市旅行社数量达到了214家,但其中不乏靠低价揽客存活的小旅行社。在10日的采访中,有的市民就反映,“这两年旅行社太多了,走到哪都能见到门头,有的屋里就摆了1张桌子1台电脑,这样的旅行社靠谱吗?”据旅行社业内人士介绍,受准入门槛降低以及政策扶持影响,旅行社行业发展较快,但旅游市场上也出现了部分依靠“价格战”存活的“黑社”。烟台市旅游局副局长张博在会上提出,尽管对旅行社的投诉量可能仅占旅行社接待量的十万分之一,但旅游是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部分“黑导”、“黑车”的存在就会影响旅行社行业的信誉度和口碑。 “《旅游法》中关于‘零负团费’的规定,就会给不正规的小旅行社以致命一击。”烟台永安国旅总经理王东说,很多旅行社都是在“零负团费”的扭曲市场环境中生长起来的,《旅游法》实施后,所有旅行社将重新起跑,“有的旅行社或借此机遇做大做强,但部分旅行社也会死掉。”王东认为,烟台200多家旅行社中,1/3可能被淘汰。对此,与会的旅行社业内人士认为,《旅游法》出台将极大地减弱旅行社发展中“劣币驱逐良币”的功力,盈利模式单一、靠从游客购物中获得回扣的旅行社将难以继续发展。 但对于注重服务品质和品牌信誉度的旅行社来说,《旅游法》的出台将是一个机遇。王东认为,“大部分资源将会向大型旅行社聚拢,大社也会通过个性化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进一步占有市场。”有的旅游专家表示,价格提升,市民享受的旅游服务质量也将得到很大提升。届时,游客选择旅游产品时或将不再是挨家对比价格,而是根据自己的出行需要直接选定旅行社,甚至指定导游为其服务。 应对之招 政府鼓励旅行社向地接社转变 旅行社打特色牌做个性化产品 “旅行社作为整个旅游行业中最先导、最关键、最积极的要素,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整个旅游市场的好坏与成败。”在烟台市旅行社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上,烟台市旅游局局长张丛认为,《旅游法》的实施给烟台旅行社行业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政府将重点鼓励旅行社从组团社向地接社转变。 张丛说,现在游客出行由单纯的观光游向观光、休闲度假复合型转变,但旅游除了要考虑金钱成本外还要考虑时间成本,烟台处于交通位置末端,小假期期间很难吸引大量休闲度假游客。 潮水机场和城际铁路的建成,将突破烟台交通的局限性,“高铁开通后,将会给烟台增加1000万游客,尤其是华北地区的游客将大幅增加。”张丛认为,烟台具备发展休闲度假游的优势,再突破交通上的局限,发展地接有很大优势。 据了解,烟台市旅游局将陆续推出相关政策,加大对地接旅行社的鼓励,在烟台市旅游局副局长张博看来,旅游企业从组团社向地接社的转变,也是旅行社行业应对《旅游法》实施带来挑战的有效途径。 “虽然旅游产品价格高了,但旅行社仍存在不可替代的优势。”烟台永安国旅总经理王东认为,《旅游法》实施短期内,游客会因为线路价格上涨处于观望状态,但产品质量回归后,旅行社会凭借高品质服务吸引部分高端客户回归,旅行社应对需要在巩固老阵地的同时,开发新战场。 作为一名“80后”旅游从业者,山东省中旅烟台分社副总经理王鹏认为,可以通过把旅游产品搬到网上卖的方式扩大受众,“针对不同群体开发不同的网络平台,加强与在线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等,都是很好地抢占组团和地接市场的方式。” 在烟台交运国际旅行社总经理马永强看来,旅行社还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交运旅游最大的优势就是‘运游结合’,我们会把交运的旅客发展成为烟台的游客,让外地游客一到烟台就能找到旅游服务咨询窗口。” 同时,山东海峡国际旅行社总经理金革宇提出,烟台具备的原生态旅游资源较多,在国内享有较好的口碑,《旅游法》实施后,旅行社可结合自身特色做出个性化产品,培养专门的旅游人才进行营销推广,就可以充分挖掘地接旅游市场。 本报记者 代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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