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9月10日讯(记者 张跃峰) 为进一步确保全市企业“二次创业”顺利推进,市委、市政府决定将严格奖惩,每年开展2次由企业和企业家参与的对涉企部门(单位)服务质量的评议活动。 根据评议结果,对前10名单位通报表扬,优先提拔重用该单位的干部。对连续两次列后三名的部门采取组织措施,对属于垂直管理的单位,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人事调整建议。 市本级主要依据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每年底对所有规模以上企业进行排名,对税收总量前50强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企业,按照该企业缴纳税收对地方财政贡献增量的5%奖励法人代表;对税收总量前移20个位次以上,且税收增幅前20名的企业,按照该企业缴纳税收对地方财政贡献增量的10%奖励法人代表。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一家企业只能享受一项奖励。 每年对企业管理创新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管理创新能力前10名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并依据名额推荐参加省政府表彰。各县(市区)也将制定相应的考核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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