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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9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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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9月11日讯(记者 张林 通讯员 王玉强) 近日,兖州一男子李某某驾驶轿车与一辆大货车追尾,据民警检测刘某某属醉酒驾驶,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车损及其他医疗费用。目前,李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取保候审,并被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 8月16日零时许,在兖州市佳兴砼业公司东侧道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奥迪A6牌轿车与前方同向行驶的重型货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奥迪车驾驶员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兖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出警。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奥迪车驾驶员竟然想偷偷溜走,民警迅速将其控制,并闻到他身上有一股酒味。因该驾驶员有饮酒驾车嫌疑,民警随后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并由医务人员采集了血样送检。经检验,该驾驶人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48.4mg/100ml,属醉酒驾驶。 办案民警介绍,奥迪轿车司机名叫李某某,事发当晚他喝了2杯白酒1瓶啤酒,接着开车去兖州火车站接朋友,没想到却发生了交通事故。所幸李某某只是轻微伤,但自己的轿车损失约在10万元左右。保险公司方面依据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刘某某属醉酒驾驶,按照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拒绝赔付车损及其他医疗费用。 目前,刘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取保候审,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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