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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9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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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市民不知道,遛狗也有规定时间,不拴狗绳也违反相关规定,并且可以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根据规定,畜牧部门负责对这些行为进行监管,然而人手不足、执法力度较弱等也制约着畜牧部门的工作。 根据《烟台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出户遛犬时间为19时至次日7时之间,遛犬时饲养人必须为犬只束犬链。违反规定出户遛放犬只的,要由公安、城管执法部门配合畜牧部门查处,并由畜牧部门依照《山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第四十条,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芝罘区畜牧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很多市民自觉为狗佩戴狗链,遛狗也选择在早晨或晚上,但畜牧局真正监管起来,难度很大。 目前芝罘区畜牧局仅有4名工作人员,下面的兽医站人员则要负责每天对市民的肉蛋奶制品进行检测。 “4名工作人员要负担大量工作,不可能每天在街面上监管不佩戴狗链等问题。”畜牧局相关负责人说,工作人员在街上遇到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一般以劝说为主,由于执法力度不够,进行罚款有些困难。 根据《烟台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经营犬只,必须在规定的经营场所持有畜牧部门的检疫证明。而记者走访烟台市犬只交易市场了解到,并没有发现有业户为犬只办理检疫证的。 对此,芝罘区畜牧局工作人员称,开具检疫证明难度较大。 据介绍,办理犬只检疫证前,首先要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检测报告,内容包括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或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猫瘟)检测以及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 “这项政策落实起来较困难,我们尚没有明确哪些实验室是指定的检测实验室,而且检测费用比较高,经营者一般不会花费这笔高额检测费。”工作人员说,下一步,将加强对不拴狗链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巡查,必要的时候会在公安、城管部门配合下,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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