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刘向南) “孩子8月份只在幼儿园待了一天,为何要收整月的费用呢?”9月11日,家住二马路的赵女士拨打热线称,他的孩子在海军航空工程学院幼儿园上小班,8月份请了20多天病假,幼儿园管理方却要求她交一个月的钱。幼儿园称,收费和退费标准由学院办公会规定,幼儿园方只是依照规定收取。 等到8月份结束,赵女士带着孩子前去报到,找到幼儿园相关工作人员,希望把8月份的各项费用退还给她,但遭到拒绝。赵女士说,孩子每个月需要交纳保育费、餐费等六七百元,只到了1天,却要照交整个月的费用。 “孩子请假期间,幼儿园为什么还要收费?”面对赵女士的疑惑,幼儿园解释说,他们的收费和退费标准由学院办公会规定的,幼儿园方只是依照规定收取。“这应该属于违规收费吧?教育部门有没有相关规定啊?”赵女士质疑道。 烟台市物价局称,烟台一些公办幼儿园目前执行的是2005年制定的收费标准,今年2月份新发布了《关于规范幼儿园收费项目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方案》,新的收费管理办法会尽快发布。依据烟台市目前的规定,幼儿办理入托手续后,各项费用按月计收,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幼儿因故当月未到园,满一个月,但又不退园的,只收当月管理费和代办费。”一位工作人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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