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1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杨红省 马少帅) 全市加强驾驶人培训监管工作会议结束后,全市42家驾校和德州市车管所签订了规范驾驶人培训工作责任状。 责任状主要对安全责任、工作规程、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明确。内容包括10个方面,加强了对驾校的约束。 驾驶人培训机构不得随意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驾驶人培训机构要加强对驾驶证申请人的安全教育,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定期对教学车辆进行检修、维护和年检,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对违反责任状规定的驾驶人培训机构,车辆管理所将视情节予以通报、停业整顿,直至建议主管部门取消其培训资格,驾驶人培训机构在整顿期间,车辆管理所停止受理其考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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